2026届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
6.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7.来自零就业家庭。
说明:2025届已经毕业的学生符合条件且去年没有申报过的,也可以申报。
为方便开展审核工作及互动交流,请申请补贴的毕业生加钉钉群。
申请需提供2类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根据申报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查看“是否通过信息核对”字段,如该字段显示为“是”,则仅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各种申报类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或者助学贷款合同(可原件拍照,也可PDF电子版,但均要有银行盖章)
说明:我校没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请勿选择。
(5)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乡镇(街道)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6)来自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
无需提供书面材料,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国家扶贫系统核验。
(7)来自零就业家庭:
①乡镇(街道)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零就业家庭凭证;
②户口簿或村(社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零就业家庭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及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一次性求职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一次性求职补贴”。
(1)注意查看“是否通过信息核对”字段,如该字段显示为“是”,则仅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2)注意核对收款账户信息(申请人本人账号),补贴默认通过社保卡发放。建议在申请补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经办银行激活金融功能。(仔细核对银行类型、开户行名称和银行账号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处理。
1、申请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求职补贴办件信息变更”,对毕业年份、专业、学号、账户信息进行修改;
2、办件仍在学校初审环节的,申请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一次性求职补贴办件信息变更”,自行作废办件后重新申请;
3、申请人可联系学校负责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的老师作“审核不通过”处理后重新申请。
说明:作废或审核不通过的,办件将无法恢复。重新申请时需重新填报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应材料。
无论是否已就业创业,只要不是定向培养毕业生,之前未享受过一次性求职补贴或求职创业补贴,均可申请。
十、学生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该如何处理?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问题反馈请点击此处”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将尽快处理和回复。
微信公众号:浙工院就业服务
编辑:傅华祥
初审:胡 剑
终核:李小敏
就业信息网:http://zjipcjob.jysd.com/
办公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215办公